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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佺期研究》引言 张效民

发布时间:2021-06-08 点击数:1617
《沈佺期研究》引言
               张效民
沈佺期是我国诗歌发展史上十分重要、做出巨大贡献的诗人。唐代大历年间,独孤及及就说:“五言诗之源,生于国风,广于离骚,著于苏李、盛于曹刘……历千余岁,至于沈詹事、宋考功,始裁成六律,彰施五色,使言之而中伦,歌之而成声,缘情绮靡之功,至是乃备。”(《唐故左补阙安定皇甫公集序》)稍后,元稹也认为:“唐兴,……沈宋之流研练精切,稳顺声势,谓之律诗。由是而后,文变之体极矣。”(《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新唐书》杜甫传赞也大致重复了元稹的意见,说:“唐兴,诗人承陈隋风流,浮靡相矜。至宋之问、沈佺期等研揣声音,浮切不差而号律诗,竞相袭沿。逮开元间,稍裁以雅正,然恃华者质反,好丽者壮违。人得一概,皆自名所长。至甫浑涵汪茫,千汇万状,兼古今而有之。”可见沈佺期对于中国诗歌发展的巨大贡献。
但是研究沈佺期却并非我之初衷。我之所以涉足沈佺期研究,起因是想对张九龄进行研究。最先是想为张九龄写一本传记。但是一旦动手,则发现困难重重,一是资料不足;二是学界对于张九龄之研究,尚有诸多盲点、堵点未曾弄清楚、搞明白。比如,对于张九龄参加长安二年科举考试,中举后又未曾入仕。按照武则天时期朝廷对于人才需求的紧迫性,只要进士中举,马上入仕做官是必然的。但是张九龄却未曾入仕,原因何在呢?于是人们根据新旧唐书沈佺期传和徐浩《张九龄碑》中“考功受赇”“诏令重试”的只言片语,人云亦云,进行推测,认为这是由于张九龄涉案了,导致考试作废,取消考试成绩,因此“诏令重试”。结果是张九龄未曾入仕,沈佺期于数年后被流放驩州。此种推测流播学界,影响巨大,就连张九龄的故乡韶关的文化学者也承袭此说,不惟模糊了历史真相,也在客观上是向张九龄扎扎实实地泼了一盆污水,影响后人对与张九龄的认识。
由此看来,如不对沈佺期“考功受赇”案进行梳理,弄清其来龙去脉,这个死结是解不开的。因此,就只得回过头来,对于与沈佺期有着密切关系、影响沈佺期后半生的所谓“考功受赇”案进行研究。由此及彼,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研究面就越来越宽,最后就形成了沈佺期研究较为完整的专题。这批专题考据文章涉及沈佺期籍贯、家族、家庭、仕途职任、流放生涯及其诗文作品的一些注释等等,其中,对于此前研究沈佺期并取得不小成绩的研究界老前辈的看法,不无批驳纠正,但我对他们是尊敬的,对于他们研究中所产生的错误是理解的。想想他们当时的研究条件绝不能与今日相比,出现一些失误,是完全可以谅解的。
本书研究解决了沈佺期研究中几个重大问题。一是“考功受赇”问题。还原了发生于长安二年的所谓“考功受赇”时间的历史真相,从而厘清了由于新旧唐书沈佺期本传及其它记载简略而造成的后人误读,区分了沈佺期作为当时的考功员外郎的沈佺期的责任;二是明确了沈佺期任台州、任太子少詹事的准确时间、提出沈佺期还可能担任过太子詹事一职,从而对沈佺期的逝年提出新的说法;明确了沈佺期所谓“考功受赇”案的真相;确定了沈佺期因“考功受赇”入狱的准确时间、在狱中所作诗歌的准确注释等一系列问题;明确沈佺期流放驩州的真实原因是神龙政变后以张柬之等五王政治集团的政治清洗;还对沈佺期父祖的情况进行了考证;对沈佺期流放驩州所经过的路线也做了细致的考证分析,并以汉代马援南征交趾路线和宋人苏轼、余靖的诗文为依据,探索沈佺期流放路线的选择的具体原因。三是从沈佺期入狱诗、流放诗中所涉及的家庭情况信息,结合沈佺期弟沈全交墓志、子沈子昌墓志和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在湖北英山发现的沈佺期及其妻韩氏墓地深入分析,对沈佺期父祖的仕历进行了合理推测,纠正了前人依据《元和姓纂》记载认为沈佺期之父名“怪”的千年误记,指出其父之真实姓名为沈贞松。明确了沈佺期弟沈全交、沈全宇的任职情况、沈佺期子女的情况和沈佺期二弟等迁居荆南的情况。四是对前人对沈佺期诗歌注释的错误进行了纠正;对于沈佺期一些诗歌失注的情况进行补注。五是本研究尤其是对于沈佺期流放路线中广州至驩州段路线的研究,明确了海上丝绸之路交趾至广州段具体路线,补上了前人(郭沫若、王娇娥)等所绘制的海上丝绸之路此段的空白。
这里想说的是本书的研究方法。凡是读过这些文章的读者均可发现,各节考据内容,大量利用新旧唐书、《唐会要》、《资治通鉴》、《通典》等历史文献中的材料,并将这些历史记载中与研究主题相关、分散在各种史料中的材料通盘排列,比较研究,找出与研究对象相关的材料进行综合研究,重在梳理人物事件的前因后果、内在联系,然后得出结论。同时,本人也十分重视唐代的各类相关法律如《唐六典》、《唐律疏议》及新旧唐书中的法律和制度规定对于人物事件的影响制约,重视方志中关于地方山川地理道路交通情况的记述,重视前人创制的地图的利用、重视出土墓志提供的材料的比对、应用。我认为,这样的研究方法,或可开拓视野,有助于得出新的、可靠的结论。因为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也就必然受到这个环境的影响制约。这个所谓的“一定的社会环境”,包括生活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自然环境、交通环境等等。人在这个环境中生活和活动,必然受到这些环境的制约。人在各种具体确定的环境中,都不可能随心所欲。同时,人的生命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人在不同的时间过程中的行为自然与此前和此后相区别。面对不同的环境,人的各方面反映,包括心理反应、行为选择、生活态度也不同。因此,了解人物活动的具体环境,分析人物的各种反应,就显得十分必要,就能比较准确地认识具体人物在具体环境中的心态、感情表现和行为选择。但是历史人物所生活和活动的那些具体环境是已经逝去的历史状态,今天的人们已经很难精准地去了解认识了。这就需要凭借历史资料,从历史资料的综合分析研究中去认识和把握当时的各方面环境情况,以确定具体人物当时的心态、思想、情绪、情感和具体行为反应,得出准确的认识。如做不到这一点,就可能产生误读误解。如谭优学先生在他的《沈佺期行年考》中说:沈佺期《十三四时尝从巫峡过,他日傲然有思》记其十三四岁时经过巫峡,是“随父或宦游或商贾或行旅”。这里说“或商贾”的推测显然“以今例古”了。要知道,唐代科举制度规定,凡是家庭或本人从事商业的,其子弟或者本人是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入仕的。此事可参考《唐六典》卷二之规定。明乎此,可知沈佺期之父绝不可能是从事商贾职业。否则,沈佺期是不可能参加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这表明,我们的一些研究者在研究中不重视考察当时法律制度规定,以致造成失误。同时,我们也不能完全以今天的山川地理、交通路线去认识和理解唐代人们的交通出行路线选择。尤其是官员所惯常行走的路线,更是因为有法律制度的“程限”要求,不是想如何走就如何走,想走就走、想歇就歇的。而且唐代交通路线也与今天的四通八达大有区别,道路上的安全状况、舒适状况也远非今日可比。所以,那时人们出行多走水路,这种选择既有安全的考虑,也有舒适的追求,还有程限的约束。认识这些,我们也就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沈佺期以及大批唐代官宦们或流放岭南、或到岭南做官的道路选择和行程安排了。因此,我比较重视对于对于史书、当时的法律制度、方志、墓志铭、历史地图的综合考察的原因。当然这些都仅仅是本人主观的努力,结果如何,当由编辑与读者去评说。关于本书编排,略陈于后,以便了解。
本书分为四卷,第一卷是“沈佺期家世家庭考”;第二卷是“沈佺期仕历考”;第三卷是“沈佺期“考功受赇”考”;第四卷是“沈佺期流放驩州考”。为便于翻检,各卷之下,均作本卷提要,将每卷中的考证内容提要钩玄,以使读者能够对于各章节的内容与一个大致的认识了解。各卷考证内容相对集中,既是研究者提供便利,也使本书编排有章可循,眉目清晰。本书总计约20万字,现在公之于众,以求学界批评。本人学疏才浅,又是半路出家,跨界发声,不敢自是,唯有以卑谦之心,乞盼学界批评指正。
本书中的部分内容,在编辑出版之前,已由《文化育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岭南文史》等刊发过,此次编辑,改为专著形式。借此机会,谨向这些刊物和出版本书的社科文献出版社的编辑们表示衷心感谢,向深圳社会科学院领导和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21年1月5日于深圳南山西丽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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