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阳城县志
内容简介:本志记述了该县的地理、经济、科技、政治、军事、文化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编纂人员:刘伯伦, 王化, 马甫平, 李政国, 郭敦成
编纂单位:阳城县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0000-1985
出版单位:海潮出版社
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为通纪体。上溯不限,下限止于1985年底。
二、志首设综说与县情基本数据表,尾设“大事年表”与“文征”。正志分“地理”、“经济”、“科技”、“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要记”、“丛谈”凡10编。不标编、章、节名。章节分别以一、二、三和(一)、(二)、(三)的序列区分设置上述部分篇目旨在:
1.“综说”不作浓缩全志的概述,而为纵观古今,横陈利弊的策论。设“县情基本数据表”,以便总体浏览,用志不纷。
2.“科技”独为一类,且置于前,以体现其重要。
3.“要记”专记前八编中难以类从的大事。“丛谈”条述弃之可惜的人间佳话和奇闻趣事。“大事年表”则从简从略,一目然。“要记”和“大事年表”之设,意在分扬纪事本末与编年二体之长,克服二者参差互损之弊。
三、本志以逻辑分类,不借“子大分家”以现地方特色。唯“蚕桑”涉及林业与养殖,不便分割,故单独立项。
四、“经济”之首特设“经济综述”,旨在综合和统领工农各业,便于宏观分。
五、人物生不立传,以辛亥革命以来的新人物为主,对少数极具盛名的古人物则予重新编撰。人物传以其职业和主要业绩分为“政界”、“军界”、“农工商界和“文化界”,再以生年先后为序排列。烈士英名录则先以同籍贯组合,再以职务大小、牺牲时间先后为序排列。
六、“文征”专征有关乡梓具有重要史料价值、辅志而行的原文原件,以体裁分章,以内容分节。为避免重复劳动,除“名胜诗”外,旧志“艺文”已载诗文概不收录。
七、为不至遗漏本志出版前1986-1990年发生的大事和重要人物,特在“编后”设“要续”备忘,示不违例。
八、不在志文中纠正旧志的错误或提出质疑,在“编后”专立“旧志质疑与勘误。
九、为节省文字,正文中某些事物除首次出现用全称外,余皆多用事物简称,志后专设《简称全称对照表》备查。
十、为避免一些内容前后重复,子目择主而从,一次述完。如甲处已具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