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魏县志
作者 : 魏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方志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03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全面记述魏县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力求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点,为“资治、教化、存史”服务。
二、时间断限。纵贯古今,突出当代,上限追至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3年,个别重大事件至搁笔为止。
三、卷目编排。本志采用卷章节小编体。卷首设概述,总摄全志。次为大事记,勾勒脉络,择要辑存,以编年体为主,兼用记事本末体。各专志门类横排,本末纵述。卷下设章、节、目、子目,根据需要设传记或附录,以补充正文。
四、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方式,以志为主,概述略加评点。除引用古文外,均为记叙文体。
五、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立传人物以本籍人物为主,兼记长期活动在魏县而又有较大贡献的客籍人物。人物传不分党派,功过并蓄,卒年为序对在各项事业中成绩显著,采用名人选介、行业精英、以事系人的方法,在
有关卷章中予以辑录。
六、书写称谓。采用第三人称记述。政区、地名及组织机构均书当时名称。党派、机关、公文、会议、各种运动名称,每卷第一次出现用全称或简称加注。国家、军队、人名,直书全称,不冠褒贬。人物称谓,直书其名。地名称谓,以标准化地名为准,古地名加注今地名。
七、纪年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前书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去公元二字),1949年10月1日后使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各指起迄年代。解放前后以1945年8月15日为限。新中国
成立前后以1949年10月1日为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以1978年12月22日为限。
八、计量单位:有关旧时的记述,按各不同历史阶段之惯例;有关当代记述一般采用公制。
九、文字使用。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10日颁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7年1月1日《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及1995、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准。
十、资料来源。志稿资料来自省、市、县档案资料,党史资料,统计资料,史志,专著,家谱以及口碑资料,均加以考证、鉴别后辑用,一般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