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大名县志
内容简介:本志记述了大名县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编纂人员:陈奇龄, 陈献德, 刘梦岚, 呼文华
编纂单位:大名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0000-1990
出版单位:新华出版社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记述范围以大名县现行行政区为限。
三、本志记述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各个方面,以求全面详尽地反映大名县的全貌。
四、本志釆用编、章、节、目体例,按事业立志,事以类从,横排竖写。
五、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撰写方式,以志体为主。
六、本志上限,追本溯源,至有史记載。下限一般截至1990年,有一些相关联事物,以搁笔时为止。
七、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对具有本地特点的事物详写,一般的、共性的东西则略写。
八、本志不为生人立传。立传人物以本籍为主,正面为主,当代为主,人民群众为主,兼收对大名有贡献的外籍人物;不立传的革命烈士载入《烈士英名表》。在世人物的突出业绩,以事系人,记入有关编、章。
九、本志一律采用标准计量单位,数字使用按照国家语委等七部门于1987年2月1日联合通知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处理。
十、本志所记机构或专用名称,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再次出现时用简称。本志的解放前、后,特指1945年5月4日大名县解放前、后,建国前、后,特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
十一、在记述中力求减少重复,在相关章、节中交叉互见而各有侧重。
十二、本志资料来自正史、旧大名府志、旧大名县志、县档案资料、党史资料、文史资料、县直各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搜集整理的大量口碑资料,为节省文字,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