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年代断限,上限为1905年,为本县设治之始。需溯源的事物,则上溯其发端。下限一律为1985年。
二、本志体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附在类目之中。
三、本志全书设概述、大事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乡企业、工业、交通邮电、商业、粮食、工商管理、财政金融、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法、民政、劳动人事、军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风俗民情、人物、附录。概述、大事记和附录没有列入篇的序列,也没有设章节。全志共29篇173章469节。
四、本志结构分篇、章、节、目四层。内容较简的只分篇、章、节或篇、章。各篇顺序按先自然后社会,先物质后精神,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排列之。
五、本志书首设概述,专志篇前设小序。意在述中能议,弥补志体章节封闭之缺欠。
六、本志大事记为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结合,以编年体为主,详今略古,记载大事、要事。
七、本志对建国以来的重大政治运动,没设专章节,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散记在大事记和各篇章之中。
八、本志对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非本地出生,但长期在本地工作并有重要业绩者,也予立传。另设烈士名录、英模表和在外地工作的党政、科技人员表。
九、本志各专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各篇内容虽略有交叉,也注意繁简相宜。
十、本志采用记述文体,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
十一、本志对历史纪年、地理名称、政府官职等均依本地当时的历史习惯称呼。历史纪年采用括号注明公元。地理名称注明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