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伊春市南岔区(林业局)志
作者 : 伊春市南岔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社 : 南岔区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1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用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秉笔直书翔实记述南岔区(局)各时期自然、社会和人文诸方面的历史面貌,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南岔是由南岔区、南岔林业局、浩良河区、浩良河制材厂4个单位先后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在编纂过程中为避免重复本志以南岔区和南岔林业局为主线;对浩良河区、浩良河制材厂分别记述在各篇、章、节中,未集中记述。
三、本志上限自1905年(清光绪31年),下限断至1985年,记述重点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37年本区(局变迁和经济建设的基本情况确需延伸的内容如乡镇企业保险公司等,偶延到1986年末。
四、本志由志记传图表录照诸体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插各篇、章、节之间,以求图文并茂。结构以篇、章、节、目排列。本志设有概述,地理,林木资源木材生产,营林,林产工业,基本建设,劳动财务、计划、安全,机械电力,地方工业交通邮电,农业与多种经营,经济管理商业物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党务工作,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公安司法武装,社会生活,人物附录大事记等24篇,约80万字。
五、本志行文按记述体语体文称谓:历史纪年按当时通用的习惯称呼再在括号内注明公元;数字书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对人物称谓,采用直书姓名,领导者第一次出现在志书中运用职务加姓名第二次或以后出现直书其名对各个时期的行政机构按当时名称称谓,不另加政治性定语地名书写凡记述历史沿革用旧地名者须在括号内注明现地名余者一律用现地名。
六、本志人物篇因缺少资料难免遗漏和误差待续修志书时,再行补遗纠正。
七、本志资料来源于区(局)档案科、区(局)机关各科、室、部、委、办、局基层各单位编写的志稿.访的口碑资料以及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和汤原县、伊春市档案馆资料。统计数字来源于区(局)计划统计科和各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