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德惠县志
作者 : 德惠县志编辑委员会
出版社 : 长春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01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德惠县志》的编纂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贯彻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志书上限一般从清宣统二年(1910年)德惠设治开始,下限到1988年末。
三、全志由概述、各专志、人物、大事记、附录五部分组成。概述列志书之首,综述县情;各专志不论其现行隶属关系如何,一律按事物性质,横列门类,纵述史实,共设29篇140章475节。入志人物以本籍为主,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按革命烈士、革命干部(正县职)、名人及能工巧匠分类作传。大事记,纵古贯今,记述境内有人类开垦以来的大事要事。附录列志书之尾,收录不便纳入正文的重要史实,凡专志篇中已有附记,不再赘述。
四、本志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以文字记述为主,表、图及照片分别附于志前或插入有关篇章。
五、资料力求翔实、准确。除概述和各篇无题文字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外,其余均采用记述体。不空发议论,用资料表述,寓观点于记事之中。
入志的资料,除各个部门提供外,大部分来自省、市、县或外地档案馆图书馆的档案资料。一部分取之于当事人和知情者的口碑资料。
六、志中涉及的历史纪年,辛亥革命前,用朝代通称,年、月、日用汉字,括注公元纪年。凡同一朝代、同一年号在一处连续出现时,只在首次加注公元纪年,余者不再加注。辛亥革命后,用公元纪年,年、月、日均用阿拉伯数码。志中所称解放前或解放后,系以1947年10月20日德惠县城第二次解放为限。
七、志中的县城,1936年4月前指大房身;1936年4月后即指今德惠镇凡今地名与原地名有异者均在第一次出现时加注,以后出现则不再加注。德惠镇内街、路、胡冋名称多次易更,本志仍按原名称编写,为方便读者,把1983年政府审定的名称和原名称对照表附于城建篇中。
八、数据来源,解放前以档案材料为据,解放后一般以县统计局数字为准。统计局没有的,再用各有关单位的数字。计量单位(土地面积采用市制地积计量单位亩)一律采用国家统一规定计量单位。对解放前资料中采用的计量单位,不易换算的仍保留原资料计量单位。
九、志中数字和百分比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4位及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了3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用空半格分节。5位以上的数字用万或亿作单位。
十、志中凡未注明货币种类的,均已折成现在流通的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