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靖宇县志
作者 : 白山市靖宇县志编辑委员会
出版社 : 吉林人民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01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记述靖宇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按事业设志立目,共设25篇。前后分别设概述和附录。各篇基本为横排门类,纵迷史实。篇内设章、节、目,节下记述以时间为序。
三、文体。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坚持实书直叙、详今略古的原则,一般不加评论褒贬。
四、断限。本志上限自清朝末年,下限至1985年末。
五、纪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前采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中华民国成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采用公元纪年,括注历史纪年,个别分志只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六、地名。本县县名,易名前记当时称谓,易名后记现在称谓。其他一律记现在称谓,必要时括注原名。
七、采用的数据。一般用县统计局的数字,统计局缺的,用有关部门的数字;种产值均系县属企业(含合资企业),不包括中央、省、市属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金额均系当年价格。
八、计量单位。按国务院1984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采用国际单位制。
九、立传人物遵循¨生不立传,以本籍为主,兼顾客籍”的原则。入志人物主要选择在本县有重大影响的,按其卒年排列顺序。名人录则是按着原籍在本县,在本县参军或参加工作的和在本县牺牲的原则入志。
十、所用资料均来自各级档案馆档案、图书馆藏书,本县地方资料书和有关当事人、知情人提供的资料,经考证核实,编纂时不再注明出处。
十一、本志中同一事件,同一人物在各篇、章互相交错时,均各有側重,尽量避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