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梨树县志
作者 : 梨树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辽宁教育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2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地系统地记述本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資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采用纪传体。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按事业立卷,全志共设37卷,174幸,574节。概述、大事记和附录不列入卷的序列,也不设幸节。
三、本志贯通古今,详今略古。上限起于清光绪四年(1878),下限截上于1985年。但为保持史实的连续性、完整性,部分内容作必要的上溯和下延。
四、文体: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概述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大事记、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以编年体为主,其余均用记叙文体,只记事实,不作评述,寓观点于史实之中,照片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图、表随文设置。
五、纪年:中华民国元年以前用旧纪年,夹注公元纪年;自1912年至下限,一律用公元纪年,必要时央注民国纪年。本志所称“解放后”,系指1948年2月26日(含2月26日)梨树县全境解放之后。
六、各硕数据:一般均用本县统计局数宇,统计局缺的,采用各有关单位数字。
七、数字书写
1.凡表示数量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宇;习惯用语、词汇、成语、专门名称和表述性语言中的数字,则用汉字。
2.百分比用阿拉伯数字;几分之几用汉字。
3,旧纪年的年、月、日用汉字;公元纪年的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
八、人物:本志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物以对地方发展有较大贡献,对社会有特殊影响的人物为主;以本县籍为主,亦载有少数长期活动在梨树有较大貢献的客籍人士,也收入个别反面人物;不区别人物类别,按传」主活动时期为序排列。注重反映命先烈、能工巧匠、文教工商各界知名人士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