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统一;努力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二、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各编及附录组成。概述综叙县情,统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记叙建县以来的大事、要事;专志横排竖写,纵横结合,共分31编,125章405节,每编专志前冠以提纲式无题小序。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表述形式,以志为主体。
四、本志通贯古今,详今略古。断限上起所志事物之发端,下限一般截至1985年底,大事记等个别门类的内容延至志书成稿之时。
五、数字、纪年按1987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年号后括号内的公元年份如为三位数以内,加公元×××年字样;如为四位数则仅写公元年份。本志所称“解放”,系指1949年5月2日(含5月2日)本县解放之日。此日前为解放前”此日后为“解放后。
六、解放后的统计数据一般采用县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也有个别采用有关单位提供的数字。度量衡和货币,一般按各时期原计量单位。
七、今淳安县行政区域由原淳安、遂安两县于1958年合并而成。本志在记述1958年前史实时,原则上两县合并而书,但建置沿革、大事记等,则在史实前标明淳安、遂安字样
八、政区及机关名称,均系当时名称,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称外,均用现行标准地名。
九、立传人物皆为逝世者,以人物卒年为序;烈士英名录中所收录的系经省民政厅确认的烈士,按牺牲年月顺序排列;进士表按考中年代为序;先进个人以授予年度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