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继承历代修志优良传统,参照《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吸取当代修志先进经验、引进有关先进学科,从上虞实际情况出发编纂而成。
二、全志由概述、大事记、27篇专志、人物、附录5部分组成。专志按事物性质设篇,不受现行行政管理体制限制。特设围垦、乡镇工业、越窑陶瓷3篇,以系统反映该项事业全貌。历次政治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在大事记和各专志中分别记述。
三、本志记事通贯古今,详今明古,记述重点放在上虞解放至1985年。
四、立传人物遵循“生不立传”原则、以上虞籍和对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者为主,以卒年为序排列。对某项事业有较大贡献的人物用“以事系人”方法记载。
五、解放前沿用朝代纪年,并在各节、目首次出现时夹注公元纪年,解放后概用公元纪年。书中所称“解放”,指1949年5月22日上虞解放。
六、所用数据一般采用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统计局缺者,采用有关单位数据。所用度量衡单位,古代用当时名称;近、现代公制、市制并用。使用古地名时一般夹注今地名,今地名以1983年出版的《上虞县地名志》为准。
七、所用资料均有据可查,并经考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