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四川省南充市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
页码: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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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本书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及其它有关改革的决定为准绳。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
二、本书是记述南充市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全书设总述、大事记、分志25篇和附录。原则上依事立篇,按“事以类从”的原则横分目类,下分章、节、目“横排竖写”。个别特殊事类独立设篇(或章、或节),以突出地方特色或行业特点。
三、本书年代断限,上限原则上断于1950年3月建市时;下限断至1985年。为保持事物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有些章节的内容因事而异,适当上溯,贯彻“详今略古”的原则。
四、本书采用志、记、传、图、表、述等体式。志为主体,图、表分别附置有关章节中。
五、本书“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
六、本书严守“生不立传”的原则,生者入志,或“表”录;或“因事系人”于有关章节中。收录人物的范围和标准,均以《南充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南充市志》人物入志的意见》为准。
七、本书使用语体文。除引用古籍和其它必须使用繁体字、异体宇的地方外,均按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使用简化字。
八、称谓。人名,一般直书姓名不加褒贬之词,必要时冠以职务职称;历史朝代、国家、政权、党派直书其当时代名称;地方用当时习惯地名,旧地名括注今地名;物质、科技名称术语以中国科学院和各学科有关部门审定的名称为准,未经审定的,使用习惯名称;货币使用当时的名称。
九、纪年和注释。中华民国及中华民国以前采用朝代纪年,括注公元年份;建国以后采用公元纪年。引文注释用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