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大小: 128M
完整性:缺第57页(在第五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地质灾害)
凡例:一、《米林县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方法,力求准确、客观、系统地记述米林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遵循“详今明古”的原则。上限追溯事物的起始发端,下限至2005年底。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志首包括署名、图照、序言、概述,志尾包括人物、大事记、附录。志体部分坚持“横排门类,竖写历史”的原则,纵述米林发展史实。本志分二十篇,篇以下设章、节、目。
四、本志坚持“述而不作”、不“越境而述”的原则,记述米林县辖区内的事物。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力求标目简洁,文字朴实、简明、流畅。
五、大事记以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记述。人物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传”选录在本县历史上有重大贡献、籍贯属本县的已去世的人物;“简介”介绍影响较大的在世人物;“录”收录未能立传的革命烈士等;“表”收录受党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中央军委及自治区、国家部委,自治区各部门,地委、行署,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劳模、先进个人等。
六、本志纪年采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采用朝代纪年,其括号内加注公元纪年和藏历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
七、本志行政区划图采用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最新版本。地名使用民政部门和测绘单位界定的标准名称。
八、专用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并加注简称,其后行文中用简称。
九、本志引用的数字,西藏自治区成立以前,以有关档案历史资料或调查资料为准;自治区成立以后,以统计部门的统计资料为准或以各行各业、各部门统计核定的资料为准。注解采用当页脚注,当页编码,不编通码。
十、本志资料主要来自地、县档案材料,史书及社会调查等。